2015-11-07 88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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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在構建一個javascript/jquery密集網站,甚至在我第二個html頁面的時候,我已經有了一個非常長的js文件。構建jquery和javascript(使用對象)的最佳實踐

我的頁面充滿了HTML元素(按鈕,複選框,可拖拽/可拖拽列表等等)。而所有的交互偵聽器和處理程序都在一個單一的單片封裝的$(document).ready(...

我正在考慮爲獨立的「組」操作製作單獨的JS文件,但我不確定這是否是一個好主意,考慮多個http獲取將需要的操作。

從結構角度來看,我想嘗試更多面向對象的方法。但是我不是很確定,因爲我不是真正的前端/ JS程序員。我看過代碼,人們喜歡將他們的應用程序所需的全部JS作爲事件處理程序註冊的對象等等。如果我已經在使用jQuery,這隻會是多餘的嗎?有沒有遵循/建立這樣的做法?

預先感謝您。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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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將代碼組織爲函數,代碼的一部分。

您在獨特的$(document).ready 中與您的函數進行交互,因此您可以將所有其他函數放在其他文件中。

和draggble.js一樣,你有你的拖動函數等等..你甚至可以用OOP JS風格來做,即使認爲它不是最好的方式來做到這一點,因爲jQuery。

這是做到這一點的一種方式,你有萬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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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種方法可以實現這一點。 我使用commonjs並將每一段代碼作爲一個模塊。您可以要求或導入每個模塊並擁有更清潔的開發項目。然後將它們打包爲一個文件'a la'webpack,或者使用任何構建工具或NPM對其進行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