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剛剛接手了一個ClearCase UCM管理職位,因此對這篇文章的任何意見都會很棒。多個項目或VOB?
我們目前正在一個項目中使用一個VOB。假設我們正在開發的項目是Car X的軟件。
現在有一個VOB,一個組件和一個名爲'CAR X'的項目,每個人(可能是12-15個開發人員)適用於汽車軟件。
未來,我們可能需要爲一款名爲'CAR Y'的新車製作軟件,該軟件可能基於用於'CAR X'的修改軟件。我們希望這些有些分離。應該創建一個新的VOB還是僅僅是當前VOB中的一個新組件?如果創建了新的VOB和項目,可以從新項目導入和修改這些文件,對嗎?在同一個VOB中爲每個項目使用一個組件有缺點嗎?
這很複雜的解釋,所以希望我能夠得到這個想法。如果您需要我更具體或回答任何問題,請發表評論。
謝謝!
謝謝@VonC - 這正是我一直在尋找的。所以我可以在一個vob中有一個CARX,CARY,CARZ等組件,並且每個組件都有一個項目?這就是我所希望的,我寧願不必維護多個(也許是兩個)VOB。 – Rubasu 2012-04-04 18:53:19
@Rubasu:當然,請參閱http://publib.boulder.ibm.com/infocenter/cchelp/v7r0m0/index.jsp?topic=/com.ibm.rational.clearcase.cc_proj.doc/t_u_prj_vb_cre_mc_win.htm它的方面。但**確保你組織你的組件所有的一個級別的VOB **:看到http://stackoverflow.com/questions/1764329/clearcase-ucm-best-practices-using-components/1766662#1766662的最後部分。 – VonC 2012-04-04 19:14:37
是否可以向您發送私人訊息?我只是有幾個問題,但它們是針對我的項目的,並且實際上沒有任何業務在這裏。 – Rubasu 2012-04-05 17:4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