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們可以在另一個對象的定義中提供一個對象作爲初始化器。它只是複製並將對象的值分配給另一個對象。是否可以在另一個函數的定義中提供函數名稱作爲初始值設定項?
是否可以在另一個函數的定義中提供函數名稱作爲初始值設定項?
C標準在哪裏說明是否允許?我沒有找到它,所以我認爲這是可能的。
下面兩個例子將導致語法錯誤:
#include <stdio.h>
int f(){};
int main()
{
int (g=f)();
int h() = f;
}
感謝。
變量可以被初始化。它有什麼目的來初始化一個函數?或者給函數賦值?你是指函數指針嗎? – Gerhardh
您無法初始化或分配功能。你可以初始化一個函數指針,但是語法不是這樣的。嘗試'int(* g)()= 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