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大多數MVVM框架使用一個ICommand派生,他們只是向視圖中的Execute/CanExecute方法提供委託,而不是派生一個新的類,重寫Execute/CanExecute方法。WPF/SL - 從ICommand派生或派生到Execute/CanExecute
哪一個是最好的設計?傳遞方法委託或派生提供Execute/CanExecute for ICommand?
似乎派生會在其他視圖中獲得更多的命令的可重用性,並可能更清潔?但是對於小的Execute/CanExecute操作來說,創建一個新的派生類的開銷太大了,只是將delgates傳遞給視圖中的方法更好?
感謝您對最佳實踐的深入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