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可能看起來很瑣碎,但我還是想從你們那裏聽到..DTO一流的設計和關係數據模型
當我設計我的DTO類,我需要遵循同樣的關係層次結構我用於設計我的關係數據模型(數據庫)?特別是當你有一對一的關係。
例如:假設我們有兩個表Employee和Location,關係基數是1:1。 (一對一)。
員工{FName參數,LName的,電話,LocationId} 位置{LOCNAME,省,國家}
我應該創建2級爲每個表或我應該合併所有財產到一個單一的DTO類?可以說,我的業務需求是,我需要返回員工和他們的LocName,其中不需要州和國家。
我需要您的意見。
根據我的經驗,我的理解是DTO根據服務要求更加普遍化,不應該與關係數據模型耦合,尤其是對於1對1關係。
感謝您的意見。即使我的理解是,當你提供業務服務接口時,返回的DTO類設計應該這樣做,它應該對你的關係數據模型保持中立。那就是當你得到更多的控制時,尤其是當有一對一的關係時。我同意一對多的關係設計更多地基於像懶加載等獲取約束。 – Chet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