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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ob​​e AIR使我們能夠在瀏覽器範圍外創建富Internet應用程序(RIA)。一些公司已將差異化的應用程序稱爲Rich桌面應用程序(RDA)。設計Adobe AIR應用程序 - 要遵循哪些可用性指南?

我們針對Web,Desktop和RIA應用程序分別制定了可用性指南。但是,由於Adobe AIR使我們能夠使用Web技術(HTML,Java腳本,AJAX,Flex,AS ..)創建桌面應用程序,因此這種類型的應用程序似乎不適合上述任何類別。

所以我的問題是: a。將AIR應用程序與RIA區分開來是否正確,因爲AIR應用程序存在於用戶桌面中,並且在使用桌面應用程序而不是瀏覽器應用程序時,用戶將具有不同的心智模式?

灣創建Adobe AIR應用程序時需要遵循哪些可用性準則?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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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用性準則應該是使用應用程序的上下文的函數,而不是其構建的技術。如果您有桌面應用程序的可用性指南,那麼(因爲AIR提供的資源允許Flex應用程序在桌面上運行),所以「最小驚喜原則」將規定它應該遵循與使用.NET,VB6,C++編寫的應用程序相同的指導原則Delphi等用作桌面應用程序。

更有趣的問題是,如果爲瀏覽器編寫的Flex應用程序的準則與正常的Web準則不同,考慮到它提供更大的用戶控制粒度;但這不是這個問題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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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得好。如果它是桌面應用程序,它應該像桌面應用程序一樣。 – 2009-02-07 19:4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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