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模塊模式或Constructor/protoType模式是否更適用於我的工作。Javascript:模塊模式vs構造函數/原型模式?
基本上我使用不顯眼的javascript - HTML文檔有一個對.js文件的引用。
我模塊模式的理解:
- 調用的init方法(這基本上是一個公共方法我可以創建並返回使用模塊模式)
- 在init方法中,將所有的點擊事件等
這聽起來像我的情況的最佳模式,因爲我並不需要創建對象和繼承層次等
我的構造/原型模式的理解:
- 用於使用繼承創建對象
- (即超類型的子類型)
我是否正確,爲了提供不引人注意的javascript,模塊模式是理想的?
所以在我的情況下,我並不真正想創建實例,所以模塊模式可能是我想要的理想選擇。當你說namespacing ..我如何命名空間模塊模式?我看到了使用YUI的一種方式 - 但它真的有必要嗎? – Martin 2010-09-24 21:23:39
沒有特別的竅門,你只需要使用一個JavaScript Object作爲查找。或者像'var MyModule = {someProperty:3,someFunction:function(){...},somethingElse:null};或者分配給'MyModule.someFunction = function(){...}; '。如果你想要私有變量,你可以在立即調用的函數表達式中做這件事,並在閉包中返回一個對象......我個人發現「真正的」私有變量完全浪費時間。 – bobince 2010-09-24 21:44:58
偉大的建議全方位 – danjah 2010-11-22 02: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