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我正在寫一個擴展抽象類「Work」的類「MyWork」。現在,假設我在「MyWork」中需要的所有方法都已經被聲明,並且他們的JavaDoc被寫入「Work」。我還應該在「MyWork」中添加JavaDoc嗎?我們應該擴展抽象類的JavaDoc類嗎?
乾杯!
假設我正在寫一個擴展抽象類「Work」的類「MyWork」。現在,假設我在「MyWork」中需要的所有方法都已經被聲明,並且他們的JavaDoc被寫入「Work」。我還應該在「MyWork」中添加JavaDoc嗎?我們應該擴展抽象類的JavaDoc類嗎?
乾杯!
除非MyWork
中的方法覆蓋Work
中的任何功能,否則可以安全地推測這些方法的行爲與它們的超類相似。應該沒有任何理由記錄未覆蓋的方法或字段。
我假設你在談論抽象方法,所以「MyWork」類需要重寫它們。
如果它們沒有任何特殊行爲,則不需要添加新的JavaDoc。否則,請記錄他們如何實現抽象方法。通常,必須有一個原因,說明此方法是抽象的,必須在繼承類中實現,並且不在抽象類本身中實現。
您可以使用{@inheritDoc}
獲取繼承的Doumentation的文本,然後在其下面添加特殊行爲。
這取決於。如果您不覆蓋任何方法,則無法添加Javadoc(僅限於課程級別)。向班級中添加一些Javadoc可以解釋爲什麼它存在。
如果你覆蓋的方法,你可以寫的Javadoc這樣的:
/**
* {@inheritDoc}
* This implementation also does...
*/
對於非公共代碼,我不會與任何@inheritDoc
不處理打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