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 class="foo">
<span class="bar"></span>
</div>
我一直所定義的CSS類爲:
.foo
{
}
.bar
{
}
是指定對象很重要,或者最終是爲了便於閱讀,因此您可以快速查看您正在尋找哪種類型元素編輯時? IE:
div.foo
{
}
span.bar
{
}
<div class="foo">
<span class="bar"></span>
</div>
我一直所定義的CSS類爲:
.foo
{
}
.bar
{
}
是指定對象很重要,或者最終是爲了便於閱讀,因此您可以快速查看您正在尋找哪種類型元素編輯時? IE:
div.foo
{
}
span.bar
{
}
這對於元素特異性是重要的。
.foo
目標任何元素具有一類"foo"
。
div.foo
目標只<div>
有一類"foo"
秒。這意味着沒有選擇具有該類的其他元素。
如果您確定只有一種元素會承載給定的類,那麼我猜爲了可讀性在元素名稱前加上類別選擇器沒有任何問題,或者如果您懶惰地輸入元素名稱。
但是,如果你認爲其他元素可能會承擔這一類 - 如果它像left
,larger-font
或sep
一個非常通用的名稱,例如,這是一個好主意,這樣做,所以你確定你的造型正確的元素。
如果有通過與給定類中的任何元素共享任何常見的樣式,你只指定類選擇並添加常見的樣式出現,再經過指定,涉及到每個元素的任何樣式。例如:
.foo { /* Generic styles for foo class */ }
div.foo { /* Styles for <div>s with foo class */ }
blockquote.foo { /* Styles for <blockquote>s with foo class */ }
除了Boltclock的回答,有一個在CSS如何遍歷DOM,可以對樣式表的處理速度的效果的差異。例如,Mozilla建議不要在該類之前使用該元素:https://developer.mozilla.org/en/Writing_Efficient_CSS
在ID的情況下,無論如何,我傾向於使用它,純粹出於可讀性的原因。
只是fyi'object'被稱爲元素(div元素,span元素)(不要試圖成爲wiseass,對不起:P) – 2010-09-08 09:4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