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C程序設計語言識別標識的普通定義是由使用正則表達式代表標識符
letter -> a|b|...z|A|B|...|Z|_
digit -> 0|1|...|9
identifier -> letter(letter|digit)*
這個定義給出將產生形式的標識符
標識符:[_a-zA-Z][_a-zA-Z0-9]*
我現在的問題是如何限制可以生成的標識符的長度不超過31個字符。在常規定義中需要做什麼修改,或者如何編寫一個正則表達式來限制它不超過指定的長度。任何人都可以請幫忙。謝謝。
我知道了其他兩位用戶提出建議的時刻......無論如何感謝。 – 2013-02-19 09:39:07
@ jerisalan好的。只是提出了我的問題,因爲你問兩個答案「任何可能的方式來改變常規的定義,以實現相同的變化」。 – 2013-02-19 09:3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