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理論問題。現在,我們正在閱讀Apple的ViewController指南。解散呈現的視圖控制器
他們寫道:
當談到時間駁回呈現視圖控制器,該 首選的方法是讓呈現視圖控制器駁回 它。換句話說,只要有可能, 呈現給視圖控制器的相同視圖控制器也應該對 負責解除視圖控制器。雖然有幾種技術用於通知 呈現視圖控制器,其所呈現的視圖控制器應當解除 ,但首選技術是委派。
但我無法解釋,爲什麼我必須按照所呈現VC創建一個協議,並添加代表varible,在介紹VC解僱呈現VC創建委託方法,而不是在一個簡單的通話提出視圖控制器方法
[self dismissViewControllerAnimated:NO completion:nil]
?
爲什麼第一個選擇更好?蘋果爲什麼推薦它?
但如果我不需要「從不同的看法解僱時,駁回時調用不同的方法等傳遞不同的數據。」我可以做呈現視圖控制器方法一個小電話 - - [self dismissViewControllerAnimated:NO完成:無]? – nikitahils
是的,這就是我會做的。 – jhilgert00
讓演示者忽略呈現的視圖,很明顯演示者實際上已經準備好並處理返回前景:執行順序很容易遵循,並且任何UI更新的責任都隱含地清晰。 – Joh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