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6-22 91 views

回答

56

理論上沒有限制。對於HTTP網址,所述HTTP 1.1 specification狀態:

HTTP協議不放置任何先驗極限上的 一個URI的長度。服務器必須能夠處理它們所服務的任何資源的URI,並且應該能夠處理無限長的URI,前提是它們提供了可以生成這種URI的基於GET的表單。如果一個URI比服務器可以處理的更長的 (見10.4.15節),服務器 應該返回414(請求URI過長)狀態。

但實際上,許多客戶端和服務器只支持達到一定長度的URL。 rule of thumb is not to use URLs longer than 2000 characters(編碼百分比已經考慮在內)。

+0

你是否知道有這個限制的主要(經常使用的)組件列表? – 2014-12-04 11:59:29

+0

@Thomas不,不幸的是沒有。 – Gumbo 2014-12-04 12:18:41

-1

我想起了什麼,該標準定義的URL(包括查詢字符串),1024個字節,但我也某處閱讀該Internet Explorer最多可接受2083個字符。可能相當依賴於瀏覽器...

5

沒有定義的限制。但是,RFC 2068指出:

HTTP協議不會對URI的長度進行任何先驗限制。服務器必須能夠處理它們所服務的任何資源的URI,並且如果它們提供了可以生成這種URI的基於GET的表單,那麼它們應該能夠處理無限長的URI。如果一個URI長於服務器可以處理的長度(見10.4.15節),服務器應該返回414(請求URI過長)狀態。注意:服務器應該謹慎使用高於255字節的URI長度,因爲一些較舊的客戶端或代理實現可能不能正確支持這些長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