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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MySQL數據庫中有許多表。它們的定義如下所示:我是否需要跨多個表繼承外鍵?
機構
- AgencyID
- AgencyName
[機構
- ORGID
- ORGNAME
- 阿根cies_AgencyID(原子能機構表一個一對多的關係)
位置
- LocationID
- LOCATIONNAME
- Orgs_OrgID(一到多用[機構表關係)
- Orgs_Agencies_AgencyID(繼承關係)
問題:是否需要在地點表中包含Orgs_Agencies_AgencyID列?與代理商表格的關係已經在Orgs表格中建立。
如果我創建鏈接到位置表的另一個表,怎麼辦?我需要繼承LocationID - 是否需要繼承OrgID和AgencyID?或者可以從早期的表中交叉引用它們嗎?
感謝,如果你能幫助..
好的 - 在地點表中包含Orgs_Agencies_AgencyID實際上是一個壞主意嗎?如果輸入的錯誤值與Orgs表中的值不匹配,那麼可能很難確定錯誤發生在哪裏。? –
機構是組織的一個子集嗎?這是否意味着不管機構是否屬於同一個組織,機構可以擁有不同的地點?如果是這樣,'Orgs_OrgID'是可以刪除的條目。擺脫其中一列不應該導致錯誤,因爲這些信息可以從關係中獲得。例如。 'Orgs_Agencies_AgencyID - > Agencies_AgencyID':您可以從代理商ID中獲取組織代碼。 –
如果應將組織分配到位置,則不會因刪除代理機構而出現錯誤。但是,您可以通過將不匹配的代理機構和組織分配到位置來導致錯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