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2-25 66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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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個充滿條帶名稱的數據庫。在數據庫字段名稱中處理'THE'的標準方式是什麼

其中許多以「The」開頭(例如「The Strokes」)。

我應該將「The」部分分成它自己的DB字段還是將它全部保存爲一個名稱並處理「The」使用SQL進行排序/搜索?

本來我已經從樂隊名稱的開頭分出了「The」,並將它放在布爾標誌字段中。

我這樣做是爲了讓搜索和瀏覽列表可以很容易地運行,而不需要按「The」排序,或者在用戶查詢中省略「The」時不顯示搜索。

這似乎是一種常見現象,但我不確定這裏的「最佳實踐」路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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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是「最佳實踐」嗎? ;) – 2010-02-25 02:5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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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實踐,The。 – Matchu 2010-02-25 03: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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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樂隊的名字是Talking Heads。 – 2010-02-25 03:03:35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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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ndSortName保留一個單獨的列,並在插入時填充該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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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確定有一個標準,但它是一種英語使用方式,而不是編程方式。

如果您決定實施該標準,則處理該標準的一種方法是在數據庫中有兩個字段,即官方顯示名稱和用於排序的字段。這可以在用戶輸入最少的情況下處理各種不可預見的情況(假設您的用戶界面將輸入的顯示名稱複製到排序名稱中),但會以磁盤存儲爲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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