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08 101 views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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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App商店中有很多例子。這是非常普遍的做法,使一個適合的圖標下方的應用程序商店名稱較長的機械截斷版本以外。應用商店名稱(在iTunes Connect中輸入)必須是唯一的。對於顯示在圖標下的Bundle Display Name(在應用程序的plist中指定)沒有這樣的要求。不過,蘋果有可能保留拒絕任何他們認爲具有誤導性(或懷疑是商標侵權等)的名稱組合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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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Xcode中,點擊你的項目,然後點擊你的目標。在信息選項卡下,查找「捆綁顯示名稱」。將其更改爲您希望應用名稱位於設備上的任何內容。確保它足夠短或可能被截斷 - 圖標下面的空間有限。

當您創建應用程序時,在iTunes Connect中設置應用程序的全名。它可能會更長,因爲它只能在應用程序商店中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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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完全取決於檢查您提交的應用程序的審閱者。查看指導:https://developer.apple.com/appstore/guidelines.html雖然沒有強制約束會迫使您在捆綁和在線方式中以相同方式命名應用程序,但我不確定如果將Apple稱爲兩個完全不同的名稱,蘋果會喜歡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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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設備上的名稱(在圖標下)在您的plist文件中設置爲「Bundle display name」。 iTunes中的名稱在iTuneConnect中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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