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microService體系結構和10個microServices,每個都提供一個客戶端。在由microService團隊管理/控制的客戶端內部,我們只收到參數並將它們傳遞給一個通用的http調用者,該調用者接收端點和N個參數,然後進行調用。 所有microService都使用http和web api(我想技術並不重要)。每個MicroService客戶端與通用客戶端|誰負責微服務客戶端?
對於我來說microService團隊提供一個客戶端是沒有意義的,應該是消費者的責任,如果他們想要創建一些抽象或直接調用它們是他們的問題,而不是微服務問題。我看到一個web API的方式就像一個合同。所以我認爲我們應該在microService端刪除所有客戶端(將責任傳遞給消費者),並在消費者端創建一個使用泛型調用者到達端點的服務層。
圖像下面表示其中紅線定義界限,誰負責什麼所有組件:
另一方面是因爲我們可能有N個消費者,他們都重複客戶端的代碼。如果microService提供客戶端,我們有一個獨特的/中心的地方來控制它。
哪一種方法是正確的?客戶是微服務還是消費者的責任?
這是一個內部的產品。
你如何識別客戶的細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