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有一個元素<textarea>
而不是<input type="textarea">
?爲什麼不是textarea輸入[type =「textarea」]?
回答
也許這是怎麼回事有點太靠後,但...
另外,我想表明,多行文本字段比單線場不同類型(例如,「文本區域‘)(’文本「),因爲他們真的是不同類型的東西,意味着對客戶端處理不同的問題(語義)
因此,它的值可以很容易地包含引號和字符並尊重空格和換行符。
下面的HTML代碼成功通過w3c validator並顯示<,>和&無需編碼它們。它也尊重白色空間。使用value
屬性
<!doctype html>
<html lang="en">
<head>
<meta charset="UTF-8" />
<title>Yes I can</title>
</head>
<body>
<textarea name="test">
I can put <and> and & signs in
my textarea without any problems.
</textarea>
</body>
</html>
我更喜歡w3c的起源神話。 – 2011-04-12 15:04:02
Textarea元素沒有被定義爲包含CDATA,你仍然需要使用'<','&'等實體。它可以處理空白。 – Quentin 2011-04-12 15:04:33
我剛剛測試過,是的,你可以把未編碼的<, >和&放在textarea中。它成功通過了w3c驗證器。 – 2011-04-12 17:18:04
我意識到這是一個較舊的職位,但想這可能對任何人都有幫助響起同樣的問題:
雖然以前的答案毫無疑問是有效的,但區分textarea和輸入有一個更簡單的理由。
如前所述,HTML用於描述並儘可能多地爲web內容提供語義結構,包括輸入表單。 textarea 可能被用於輸入,但是textarea也可以通過readonly屬性被標記爲只讀。這種屬性的存在對於類型的輸入沒有任何意義,因此也是不同的。
除了'input [type =「text」]'可以只讀* *屬性。這有點奇怪,現在你指出了! http://www.w3.org/TR/html-markup/input.text.html#input.text.attrs.readonly – Matt 2014-07-10 21:29:41
這是該技術在創建時的侷限性。 My answer copied over from Programmers.SE:
從原始HTML drafts之一:
注意:在初始設計形式中,多行文本字段是 通過用TYPE = TEXT輸入元件支撐。不幸的是,這個 會導致長文本值的字段出現問題。 SGML默認的 (參考數量設置)將屬性文字的長度限制爲只有240個字符的 。 HTML 2.0 SGML聲明將限制 增加到1024個字符。
這實際上應該是被接受的答案。 – zfrisch 2017-09-11 16:55:38
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