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Firefox 3.5中試驗了fancy new OpenType font capability,我遇到了一個問題。我試圖在不同的域上嵌入字體而不是它將使用的頁面,並且它不起作用。我認爲這可能是一個錯誤,但是從我的MDC參考頁面上閱讀,我注意到這樣一個字條:爲什麼Firefox中的網頁字體不能在不同的域上工作?
在壁虎,網頁字體都受到相同的域限制(字體文件必須在與使用它們的頁面相同的域),除非使用HTTP訪問控制來放寬此限制。
看起來他們有意設計瀏覽器。出於好奇,他們爲什麼要這樣做?嵌入字體是否存在安全風險?還是用於合法商標或版權問題?或者是其他東西?
我知道某些字體受版權保護,並且在網頁中使用它們可能會有法律限制。我在問,這是否與他們對他們執行跨國標準的決定有關。對我而言,這似乎不是阻止使用受版權保護的字體的非常有效的方法。 – 2010-03-30 18:2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