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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用於返回名稱/值pais列表的XML標記的優先版本是什麼?如何構建XML文件?
<variables>
<item>ok</item>
<another>123</another>
<catch>me</catch>
</variables>
或
<variables>
<variable name="item" value="ok"/>
<variable name="another" value="123"/>
<variable name="catch" value="me"/>
</variables>
我認爲第二種形式比較好,但是否有任何官方W3C建議或「德興模式」?
我明白了......因此對於像名稱/值變量這樣的實體(即使名稱不能被預測),應該優先使用 語法。但是如果像這樣的實體是對象/元素的常見/強制性部分,最好將它用作標記。我行嗎? –
ManieQ
2012-01-14 14:35:38
我會這麼說,是的。只要問問自己,你是否想要以相同或不同的方式解釋/處理實體。內容/評論示例也可以使用變量方法:例如,如果您以完全相同的方式處理評論和帖子,並且它們唯一不同的地方是您用它標記的圖標(不太可能的場景,但可能)。 – Seramme 2012-01-14 14:3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