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DN文檔:淨AssemblyName.version建立與修訂
版本號由兩到四個 成分:主要,次要,構建和 修訂。主要和次要 組件是必需的;版本和 修訂版組件是可選的,但如果定義 修訂版組件,則需要 版本組件。所有 定義的組件必須是整數 大於或等於0。
版本號的格式爲 如下(任選的組分顯示在方括號 ([和]): MAJOR.MINOR [。建[.revision]的 組件通過約定使用 如下:
專業:大會名稱相同 但不同的主要版本是不 互換更高版本。數字可能表示產品的主要重寫 ,其中後向 兼容性無法假定。
小調:如果兩個組件的名稱和主要 版本號是 相同,但次版本號 是不同的,這表明 與 有意向後兼容的顯著增強。 此較高次版本號可能爲 指示產品的點版本 或產品的完全向後兼容的新版本 版本。
構建:構建號碼 中的差異表示重新編譯相同的源。當處理器,平臺, 或編譯器發生更改時,可能會使用不同的內部版本號 。
修訂:組件具有相同 名,主要和次要版本號 但不同版本旨在 是完全互換。 版本中可能會使用更高版本的 版本,該版本可修復以前發佈的程序集中的安全漏洞。只有通過建立或修訂 數字不同的組件 的
後續版本被認爲是修補程序的早期版本 更新。
我的問題是有關含義的條款建設和修訂在這方面。
在我看來,一般來說,當源代碼發生變化時,我們會「建立」。因此,「build 678」和「build 679」不同,恰恰是,因爲源以某種方式不同 - 通常是由於簽入了一些更改的源。在我看來,.NET定義以通常使用「構建」的方式使用「修訂」。
有沒有人在他們的版本中使用上面的定義?如果是的話,你能舉出你爲什麼做的具體例子?
需要明確的是,當您使用修訂版本時,內部版本號是您正在修改的版本號,而不是修訂版的內部版本......這可能會導致我更喜歡... – PaoloFCantoni 2010-07-19 09: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