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我還算客氣的Web應用程序,我似乎打了一些AWS VPC限制,這讓我懷疑是否我也許構建正確的事情:AWS - VPC限制 - 高效的基礎設施
我有我們有三種環境的應用程序:
Staging
,QA
,Production
。所以我有每個VPC。這三個的VPC在美國東1區
每個應用程序存在有兩種可用區(
us-east-1b
&us-east-1c
)
的限制,我的一個例子打擊是針對以下情況:
我有公共和私人fac子網。由於我使用的是兩個可用區域,因此每個VPC都有公共和專用子網(每個VPC總共有4個子網)
私有子網需要互聯網訪問,因此它們各自的路由表中都有NAT網關的條目。
所以最終,這意味着每個專用子網具有NAT網關,因此每個NAT網關具有彈性IP。因爲我有三個環境,每個區域有兩個可用區域,已經有6個彈性IP地址,每個區域的彈性IP限制爲5.
因此很明顯,我可以請求增加,但它讓我想知道是否我做錯了什麼。其中一些資源實際上是否可以共享NAT網關或彈性IP,或者是這種情況?
也許一個愚蠢的問題,但爲什麼不是所有三個應用程序在同一個VPC? – Anand
@Anand我想這是可能的,但是他們共享零資源,所以將它們放在單獨的VPC中似乎更合乎邏輯。另外請記住,我遇到的限制是每個區域,而不是每個VPC。所以即使他們都在同一個VPC中,我仍然會遇到同樣的問題。除非你建議他們在同一個VPC中使用同一個NAT網關? – djt
是的,我將VPC看作是我自己的雲,所以我不確定我需要多個雲。是的,共享NAT網關以及他們是否共享相同的資源,我認爲沒有理由不共存於VPC。我是新來的,所以請不要把我的意見當作權威,更像是我在跟你學習:) – Ana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