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19 43 views
1

我已經搜索了特定於我的用例的答案,但無法找到答案,所以如果此特定情況之前已得到解答,請致歉。沒有類的Python腳本的命名約定

我運行一些執行不同功能的獨立腳本,如評估API中的特定數據併發送電子郵件警報。雖然腳本本身使用適當命名的模塊來實現共享功能 - 例如發送電子郵件 - 它們本身並不具備需要共享的功能。

因此,我有一個目錄/腳本的結構,感覺太一般:

{script1 purpose} 
    - go.py 
{script2 purpose} 
    - go.py 
{script3 purpose} 
    - go.py 

例如

Spend Monitor 
    - go.py 

其中`Spend Monitor'是一個相關的目錄名,腳本在每個目錄中啓動名爲go.py的執行。

到目前爲止,這並沒有造成任何問題,但感覺就像是不好的做法。但是,我找不到這個特定情況的參考 - go.py文件應該重命名嗎?什麼?

回答

0

這是我所知道的模塊名稱的唯一引用(腳本本身模塊,因此它適用於他們太):

模塊應該是短期的,全小寫的名字。如果提高可讀性,則可以在模塊名稱中使用下劃線 。

https://www.python.org/dev/peps/pep-0008/#package-and-module-names

現在,如果你是事物命名的方式來感覺你喜歡壞習慣,你能想到的,感覺不那麼糟糕的做法一些其他的方式,它可能是值得的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