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我可以看到從文檔中,<applet>
已被棄用,<object>
標記是現在啓動一個小程序的首選方法。但是我找不到像樣的文檔,甚至沒有關於如何使用object標籤來啓動applet的教程。啓動Java小應用程序
我沒有看到以下問題展示瞭如何在JavaScript,但我更願意用一個標籤 launch applet from web page
我需要知道如何指定Java引擎,如何指定一個jar文件,在那裏的存儲,以及如何指定執行的類。
這裏就是我目前所面對的(但不工作)
<object
classid="clsid:8AD9C840-044E-11D1-B3E9-00805F499D93"
width="800" height="600" data="pi.jar">
<param name="code" value="PiLauncher.class"/>
</object>
的要求是在Oracle 1.5文檔,這CLASSID指定「當前的Java引擎」,但是這是完全不透明的給我。他們也有要求特定版本的示例。
即使這是真的,我該怎麼辦:
- 指定的jar文件
- 指定類(高於這個正確的)
- 指定目錄中的代碼是(是代碼庫仍?有效)
* 「但我更願意用一個標籤」 *爲什麼呢?獲取正確的字符串以嵌入applet(在特定OS上的特定版本的特定瀏覽器中)是PITA。最好委託給JS。 – 2012-03-15 14:49:38
我站好了。看了下面的答案之後,我徹底厭惡了。這是應該標準化的東西。我可以理解微軟在做不同的事情,但其他人都應該能夠同意。對於這個問題,應該是Oracle/Sun/java財團聲明一個「官方」的方式來做到這一點。啊! – Dov 2012-03-15 18:00:05
*「應該是Oracle/Sun/java聯盟聲明一個」官方「的方式來做到這一點。」*我的一個關於applet的祕密就是,Sun從來沒有費心去定義在那裏應該發生什麼*在頁面中的小應用程序(HTML鏈接是否獲得焦點或小應用程序文本字段?),也沒有實現小應用程序接受焦點到自身的方式,然後正常地放棄它回到下一個HTML元素。這使得小程序在沒有鼠標的情況下幾乎不可能使用,並且對基於鍵盤的導航成爲嚴重的損害。 :( – 2012-03-15 18:0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