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Apple所說的,dataFromPropertyList:format:errorDescription:方法不遵循對象所有權策略。方法參考描述了它。我試圖搜索「需要由調用者發佈」,但沒有有用的結果。有沒有比dataFromPropertyList更多的方法:format:errorDescription:哪些不遵循對象所有權策略的基本規則?
下面是參考報價:
特別注意事項不像 可可 正常的內存管理規則,在Errorstring,則 返回的字符串需要由調用者釋放。
我幾乎可以肯定,這不是唯一的情況下,這種政策的例外發生。
總結:此行爲是舊版本框架中的一個錯誤。據記載,因爲蘋果公司將其固定爲10.5。不是它是內存管理規則的幾個故意例外之一。 – 2009-04-26 11:5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