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例如,我有兩個對象A和B,而對象B有一個叫做'update'的方法。在兩個單獨的對象之間發送消息
在對象A中我有一條線,它發送消息[objectB update]
。 但是,我收到消息:
錯誤'objectB'未聲明(首次在此函數中使用)。
事情是objectB在我的Appdelegate中與objectA一起聲明。 似乎有點傻,objectA不能直接向objectB發送消息。 我意識到這可能是某種範圍問題,但我的問題是我真的試圖使objectA全局?還是我設置了一個來回傳遞指針的系統,讓事情變得相當混亂?
假設你是一個很好的面向對象程序員,在另一個程序中使用ObjectA類。它可以假設objectB將存在? – sosbo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