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可以確認您無法從同一類的C風格方法中訪問定義在Objective C @implementation塊中的實例變量嗎?編譯器引發錯誤說「XXX未申報的」,其中XXX是實例變量名訪問C風格方法中的實例變量
這裏是什麼,我解釋一個例子:
@interface FontManager : NSObject {
CGFontRef fontRef;
}
static int CstyleMethod() {
NSUInteger emSize = CGFontGetUnitsPerEm(fontRef);
}
我想驗證我不能用‘fontRef’從withing「CstyleMethod」。
任何有識之士將不勝感激。
好點。我已經看到了這個論點,即C函數不應該在其他帖子中被稱爲方法,並且它是有效的。語義在試圖理解概念時很重要。我很欣賞這些反饋。 – JonnyB 2011-03-14 15:4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