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學校學習Java,並且遇到了繼承和構造函數的問題。 我有3個類,A類,B類和C類。 A類是超類,B類擴展A類和C類擴展B類。 B類有一個構造函數,其形式(參數)是一個字符串。一切都好,直到這裏。 所以現在,我將Class B擴展到Class C.在Class C中,我需要創建一個構造函數,其中 具有一個Class B的實例作爲其參數。然後我需要從B類提取一些信息 ,並將其存儲在C類中。Java:子類的構造函數具有父類的對象
這裏是我們的代碼。
public class B extends A {
int b;
public B(int b) {
this.b=b;
}
}
public class C extends B {
int c;
public C(B b) {
this.c = b.b;
}
}
以我主()
我有下面的代碼行創建的Ç
實例ÇC_C =新C(新B(12));
編譯時,出現錯誤。 錯誤:類B中的構造方法B不能應用於給定的類型;
原因:實際的和正式的參數列表長度
不同請問你們能幫助我明白我做了什麼錯?
您可能忘記了重新編譯其他類文件。 – SLa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