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重新制作了新的twitter ui(滑動窗格),並且我爲它創建了一個相當類似的(如果不是稍好的話)功能。最近我沒有遇到任何問題,直到我嘗試重構時出現了一些錯誤。也就是說,我正處於決定我是否應該重構我的代碼並使用OOP的十字路口。我應該將jquery腳本轉換爲對象還是讓它成爲對象?
對於我所做的一點背景,我有一個具有可擴展類的項目列表。在他們的內部,我有一個名爲「.inner」的div,在其中我將右側的數據放在那裏。然後我有一個$('。expandable')單擊函數,它可以激活右窗格並克隆.inner div的所有內容,並將其放在右窗格中。
當頁面加載時,我創建了一些隱藏在左側窗格下的類「.pane」的右側窗格。我可以根據需要繼續實現,但是我當時的想法是轉換每個這些巨大的點擊功能等,然後創建一個Pane對象,它具有動畫,隱藏,自身等所有方法。
問題這是我不確定這是否是一個好主意,特別是如果有很多窗格。將我的窗格變成對象會增加還是減少加載時間/功能?點擊事件綁定到類($('。expandable')。click())比expandable是一個Pane對象的方法更快嗎?那麼如果有30個窗格/可擴展的東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