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27 154 views
1

我想我迷失了基本本身。這兩者有什麼區別。 String對象是String類的一個實例。對象和字符串對象之間的區別是什麼

var guru:Object = new Object(); 

var guru:String = new String(); 
+1

這個問題是如此基本,它沒有任何意義;)我建議讀一本OOP書。 – Bozho 2010-04-27 18:31:53

+0

爲什麼是Java標記?你的代碼不是。 – 2010-04-27 18:31:55

+0

我知道我想要讀一本面向對象的書,但是想從這裏的一些人那裏知道誰可以用謎語來抨擊我。 – Kevin 2010-04-27 18:33:24

回答

1

如果你真的不知道,我建議在這裏查找答案:

http://livedocs.adobe.com/flex/3/html/help.html?content=03_Language_and_Syntax_11.html

簡單地說,它指出:

字符串數據類型

字符串數據類型代表 16位字符的序列。字符串 使用UTF-16格式作爲Unicode 字符內部存儲。 字符串是不可變的值,就像 它們在Java編程 語言中一樣。對字符串 值的操作將返回 字符串的新實例。用字符串數據 類型聲明的 變量的默認值爲空。值null不是 與空字符串(「」), 相同,即使它們都代表沒有任何字符的 。

Object數據類型

的Object數據類型由 對象類定義的。對象類提供 作爲ActionScript中所有類 定義的基類。 對象 的ActionScript 3.0版本的數據類型與以前版本的 有三種不同。 首先,對象數據類型不是 較長的默認數據類型分配給 沒有類型註釋的變量。 二,對象數據類型不再包含 包含的值未定義,其中 曾經是對象 實例的默認值。第三,在ActionScript 3.0, 中, Object類的實例的默認值爲null。

如果這不能滿足您的問題,您將不得不得到更具體的。

1

This guide可以幫助您與基本的面向對象的問題,關於ActionScript 3的

The reference guide for String指出String直接從Object繼承。

String類提供了一些有用的方法,幫助在Object提供的幾個方法(如toString())之上的字符串操作之上。

相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