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發現,除非在表格上,<a>
錨標籤幾乎總是用作按鈕。錨標籤作爲按鈕沒有href
我的問題不是爲什麼使用<a>
標籤,而是爲什麼使用href="#"
也。
據我瞭解,<a>
沒有href是有效的HTML,事實上,提供了更多的差異化「按鈕」錨鏈接錨標記之間,如:link
和:visited
如果有一個href只觸發。即使光標可以更改回指針,並通過更改::selection
來突出顯示文本。 (example)
雖然兩者都受影響:active
(雖然甚至可以說a:visited:active, a:link:active {---}
中的鏈接進行區分),我能想到的不是唯一的理由這樣做是Tab鍵順序也將被刪除。
然而,從好的一面,你可以刪除href="#"
(這可以在測試頁面,JavaScript被禁用等有用),給一個'按鈕'不同的默認樣式,並更容易區分碼。另外,你總是可以將它分配給tabindex="0"
以將其放回到標籤頁流中,並且在未來的css中可能會引入已在Opera中引入的nav-index(儘管這是一個有風險的屬性)。雖然刪除標籤順序可能很麻煩,但我認爲它是這樣的:您只需替換href="#"
替換爲tabindex="0"
,它仍然區分「按鈕」和鏈接,並允許您對它們進行樣式設置。
所以我想我爲什麼href="#"
被使用的原始問題仍然是我的主要焦點,但想聽聽我是否錯過了爲什麼應該/不應該做的潛在更好的分離方法從「按鈕」鏈接。
錨標籤不再需要。給一個元素一個ID,你可以用它作爲一個錨點。 – 2012-08-15 19:21:59
@arxanas:是的,我聽說HTML6正在刪除除'div'之外的所有元素。這真的會給網絡發展帶來革命性的變化。 – 2012-08-15 19:25:01
@Lèsemajesté無論如何,誰需要所有這些新的麻煩標籤?有用的。 – Fewfre 2012-08-15 19:2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