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有多個開發人員在項目中工作。我們採用分支的特徵分支方法,其中我們執行下列操作:SVN:將兩個分支合併在一起
- 所有維護工作和bug修復是在後備箱
- 所有新功能的一個新的分支所做的一切
- 分支定期更新(通過合併主幹到分支的更改)
但是,我們遇到了2個分支[我們稱之爲feature-branch-1和feature-branch-2]需要的情況合併在一起。什麼是完成這個最好的方法?我的一部分認爲我們應該創建一個新的分支。然後,將該分支與第一個特徵分支[feature-branch-1]合併。然後與第二個功能分支[feature-branch-2]合併並處理衝突(很可能是項目文件)。
有沒有更好的方法?
謝謝你們!
如果您按照自己的想法進行操作,那麼一定要儘快刪除feature-branch-1和feature-branch-2,或者如果這些分支中的歷史記錄很重要,請限制對這些分支的任何提交。開發工作應該放在新分支上,而不是舊分支上。 – jgifford25 2010-12-01 16: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