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這個地方不是合適的地方,請指出我在哪裏可以討論/解決我的疑問,然後再解決問題。什麼是更實用,兩個屬性或一個對象與上述屬性?
這是我在腦海中想到的一點點東西。在Java中,也許其他OOP語言,這將是更好的,有...
class Entity {
[final] int xPos;
[final] int yPos;
// ...
}
或者說...
class Entity {
Position p;
// ...
}
class Position {
[final] int x;
[final] int y;
}
哪些優點和這樣做的利弊?對我來說,第二種方法似乎更實際一些,特別是當你需要輸入兩個屬性作爲方法參數或返回值時,但我也在考慮這是否會產生太多不必要的過程(爲次要事情創建新對象) ...
這對於存儲一對整數來說似乎有點複雜。如果Position是獨立的,並且有很大的自身發展機會,並且將被用於不同目的,那麼我只能走這條路。但是如果你只需要獲得實體的X位置或實體的Y位置,你是否真的需要一個接口和2個額外的類? – Brandon 2013-05-11 22:27:36
@Brandon我最近剛剛做了一次地理聯賽(對於lat/long有兩次雙打),它的表現非常好。我會再做一次。 – Bohemian 2013-05-11 23:5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