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對象數組,全部是相同的類。 是否可以將函數(在類的方法部分中定義)一次性應用於數組中的所有對象? 例如,類定義是:MATLAB可以將一個函數應用於一個對象數組
classdef myClass
properties
x=0;
end
methods
function obj=plus1(obj)
obj.x=obj.x+1;
end
end
end
現在我可以創建MyClass類的一個對象A:
A=myClass;
並應用方法PLUS1:
A=A.plus1;
然而,如果我創建了一組同類的對象:
A(1,10)=myClass;
是否可以一次將'plus1'應用於A的10個對象?
類似:
A(:)=A(:).plus1;
謝謝你們:)
我不確定這很有效;我認爲有些價值觀可能會被錯誤分配。在聊天中注意到:http://chat.stackoverflow.com/rooms/26329/discussion-between-david-and-jonas – 2013-03-18 02:0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