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有一個普遍的結論浮在互聯網上,外部js文件更好。304延遲vs內嵌javascript
主要原因是緩存,維護和可調試性。
但是,對於304個http請求的開銷似乎沒有太多討論。我去了yahoo.com,並且注意到每個javascript文件的304都有大約每個文件30毫秒的開銷(主要是連接&響應開銷)。
我有單獨的JavaScript文件(解決維護問題)。我不需要太多的可調試性(自動化測試非常有用)。
我在考慮是否打包並將它們內聯到HTML文檔頂部的單個腳本標記中。我知道有一點,這是沒有意義的(當我的JavaScript非常大),我應該基準這一點。
我只是想知道,如果有人已經做了這方面的基準,他們得到了什麼樣的結果?
有條件的GET迴避似乎很好。另外,還可以通過版本化JavaScript文件來使緩存過期。 http://stackoverflow.com/questions/2320500/forcing-cache-expiration-from-a-javascript-file – 2010-06-02 22: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