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關於解決合併衝突的「最佳實踐」問題。我可以在解決合併衝突時進行代碼更改嗎?
比方說,我有主人,需要將一個功能分支合併到引入日誌功能的功能分支中。此外,讓我們假設在合併期間發生衝突,因爲master中的一些打印語句被修改了,並被功能分支中的日誌語句替換。
現在,在手動合併解析期間,您是否可以說解決衝突的人也可以替換與日誌記錄相關但尚未在功能分支中處理的代碼?例如。在包含衝突的代碼塊中,還在主文件中添加了新的打印語句。因爲它還沒有在功能分支中,所以它將保留在合併代碼中,除非有人用正確的日誌語句替換它。
還是應該合併只觸及實際的衝突,留下所有不一致之處,如以上提到的未來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