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03 60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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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認爲他們應該去網絡應用程序,因爲我相信類加載器在EJB類加載器後觸發。如果我是正確的,你的EJB將失敗,因爲它找不到它所需要的東西。

至於JAR與EJB,這將取決於您對共享實體類的要求。如果只有一個EJB需要它們,則將它們放入EJB中;如果他們共享,請將它們放入單獨的JAR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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