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有我們自己的業務對象架構,這是輕得多(...基於鬆散,但一點兒也不實際使用...)具有類似用法,驗證,包含DAL等的「CSLA」業務對象框架的版本。生成所有代碼(使用CodeSmith存儲特效和業務對象)
業務對象相當豐富, ,使用過濾器排序參數列表返回對象和通用列表。
這種架構可能不會訂閱某種特定的或流行的體系結構和純粹主義,但它適用於我們並減少了大量的手動編碼。
我們發現很多東西,特別是與其他系統(第三方,Flash或Silverlight等)集成時,需要上下文化的「基本對象」或數據容器,這些容器可以輕鬆地序列化並通過Web服務等提供一個特定的目的。
環顧SO和網絡,Term DTO出現了很多。我們在Dto名稱空間中創建了這些Basic對象,這些對象是表示Business Objects的基本或特定版本的基本對象,但除了接受DataRow或Business Object來填充「Dto」對象的構造函數外,沒有其他功能。
問題:
1)這是一個叫 「DTO」 對象是否正確?
2)而不是具有構造以提供數據並設置對象屬性,應該人羣代碼是不同的類,某種「助手類」
對術語和命名約定的任何意見我正在嘗試做什麼?
謝謝
謝謝你的信息。我已經添加了一個方法到業務對象(用戶可配置的部分類)以獲取DTO對象/列表,以保持DTO對象儘可能爲空。 – 2010-01-31 14:3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