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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x
是static
在類的定義中。 我應該這樣用x
:「靜態」類成員
class_name::x
;而不是instance_of_class.x;
我的問題是,後一個也是合法的嗎?或者只是不正確?
謝謝。
例如,x
是static
在類的定義中。 我應該這樣用x
:「靜態」類成員
class_name::x
;而不是instance_of_class.x;
我的問題是,後一個也是合法的嗎?或者只是不正確?
謝謝。
這是合法和正確的,但普遍的共識是使用範圍分辨率運算符。
class_name::x
而不是
instance.x
都是有效的。更喜歡使用第一個的理由是讓你的代碼讀者理解成員是靜態的,屬於整個對象類而不是每個特定的實例。
我使用'.'的唯一時間是在模板函數中,它有時只是一個靜態成員。 – 2012-02-09 21:4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