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點困惑於DDD中的聚合根概念。該理論告訴它,它應該是一個與當前操作相關的聚合根。DDD:我需要多少聚合根?
例如,我有一個根帳戶,它代表一個公司。它具有地址,屬於該帳戶的用戶以及其他一些屬性。
而且我有幾頁;一個是管理一般信息,如姓名,電子郵件,電話... 另一個是維護地址。 再一次顯示所有用戶(並編輯用戶信息,這可能也在帳戶對象下)
在第一種情況下,我不在乎地址,在第二個我不關心名稱,電子郵件.. ..
我需要兩個單獨的Account對象嗎?或者我只需要一個Account? (該模型可能比我描述的更復雜)
因此,舉例來說,我可能最終與類:BasicAccountInformation,AccountAddress,AccountUsers .... 或者只是一個單一的:帳戶其中包含的所有數據?
什麼是正確的DDD方法?我認爲,在某種情況下,我會得到一個非常複雜的類,其中包含很多屬性和邏輯;或者每班有2-10個屬性的很多簡單類。
也許你應該考慮你有界的上下文...... –
我想你會發現我的[Aggregate Explained](http://blog.sapiensworks.com/post/2016/07/14/DDD-Aggregate-Decoded- 1)三部曲對你的問題有用。長話短說,你應該有一個聚合的根,每個商業案例。你可以擁有(你應該有)不止一個代表相同概念的聚合,對於涉及該概念的每個命令商業案例一個 – MikeSW
感謝MikeSW,博客文章增加了這個主題的清晰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