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註冊接收回調消息的對象通常被命名爲偵聽器(如在PaintListener,PropertyListener中)或觀察者(如在ScopeObserver,TileObserver中)。聽衆和觀察者之間有概念上的區別嗎?
我也知道兩者通常都是GoF Observer模式的實現。
我的問題是:命名一個類時,有稱這是myListener的和MyObserver之間的任何概念上的差異?
編輯:這一塊的重複引用的建議確實問題解決了同樣的問題,但沒有答案的澄清對我來說。甚至沒有選擇一個。
我不想知道聽衆是否可以被看作是觀察員GoF的實現。我想知道在選擇一個名字時是否有任何語義推理。
對原始問題的評論,我的理解是發佈爲笑話,聽起來就像我期望的答案是:「在前者中,一個代碼監視另一個移動代碼,而後一個代碼用於偵聽任何噪聲的其他代碼。「
[Observer Design Pattern vs「Listeners」]的可能重複(http://stackoverflow.com/questions/3358622/observer-design-pattern-vs-listeners) – jaco0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