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使用鏈接/ <a> a帶有顯式hrefs的標籤的最佳做法是指向您網站中的其他頁面(即href =「/ blah/blah/blah.html )vs擁有hrefs/divs等,它們沒有明確的href,並且它們的onclick在使用JavaScript的文檔就緒處理程序中設置爲main.js文件。Hrefs vs JavaScript onclick
我不是專家到web開發,但我很享受學習jQuery等,並發現自己訂閱了Unobtrusive JavaScript的概念,雖然上面的兩個選項都沒有打破這種心態的「HTML內沒有JavaScript」的部分,但我想我掛上了「行爲結構和表現的分離」,雖然它是廣告對我來說更加自然的是把一個<一個>標籤放在那裏,並明確地設置href,我發現自己以爲這是真正的行爲,因此應該在JS中設置。
這是要走多遠,還是我只是不習慣呢?我的另一面看到將它放入JS,b/c中的好處,現在我可以完全控制該鏈接的行爲,而無需在HTML中更改任何內容。我猜你會說我在諺語上。請幫助我失望。 =)
(一注:該網站使用JavaScript嚴重,所以提供的功能與JS的概念關掉是不是真的,因爲大多數網站都不會沒有它擔心)
我沒有想到搜索引擎的角度,這是一個很好的觀點。在這種情況下,該網站適用於內部Web應用程序,因此它並不重要,但我認爲從更普通的意義上講,這是使用hrefs的強有力的理由。感謝您的意見。 – 2010-10-28 04:1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