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27 97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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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在我的應用程序中包含一個按鈕「分享這個應用程序」,然後我會彈出 標準UIActivityViewController,我會將該URL附加到應用程序商店中的應用程序 但是我應該使用哪個URL?有什麼準則呢?我想,這顯示了Facebook,Twitter和東西漂亮......什麼URL可用於在Facebook,Twitter上共享應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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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ebook和Twitter都應該正確解析iTunes URL並顯示一個很好的下載這個應用程序視圖。 – rckoenes 2014-10-27 10:54:25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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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一下Andre Filoppio提到的帖子。它的確提到了很多可能被使用的不同URL。我一直TESTEN他們,說有我的好的漂亮的Facebook提的唯一一個是:

http://itunes.apple.com/app/idXXXXXXXX(其中XXXXX是你的應用程序ID)

http://appstore.com/ProductNameWithoutSpacesAndStuff

花哨的人都有同樣的問題:他們有很多重定向,或直接在iTunes中打開,Facebook只是顯示這種消息「連接到iTunes商店」,而不是你的應用程序圖標,類似於「應用商店中可用的」

(抱歉,傢伙我有一個很好的圖片,但顯然我沒有足夠的聲譽發佈這對這個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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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重複,已經回答了這個問題看link ..

但是你需要在安裝了該應用appstore已經是如此,或者你需要確定你的appname。

編輯: 使用itms://代替http://直接在appstore中打開它,而不是從瀏覽器首先重定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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