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是關於Objective C和Cocoa中的變量命名風格。我只想強調,我不是在尋找「正確」的答案,只是好的想法。Cocoa中的實例變量命名約定
我已經閱讀了Apple和Google的客觀c風格指南,我對他們兩個都不滿意。 Apple的指南沒有關於實例變量與局部變量的任何真實風格建議。事實上,Cocoa庫本身看起來非常高興,它的函數參數與實例變量完全相同。這讓我感到害怕。
Google搜索指南指定實例變量應該以尾部下劃線表示。好吧,一切都很好,但它表明我們然後用@synthesize property = property_合成每個公共屬性。我不知道其他任何人,但是如果我要爲我的項目中的每個實例變量都這樣做,我會被詛咒的。我認爲這是一個浪費和混亂的解決方案。
我很想用myX(例如「myInstanceVariable」)命名對象屬性的樣式,但我很少在目標c中看到過這種樣式。
所以是的,你用什麼?任何風格的約定,我不知道你發現有用嗎?你認爲與實例變量名稱相同的函數參數是否危險,特別是在多個開發人員環境中?感謝傢伙和女孩!
注 - 正如很多人指出的,我的術語在OP中是關閉的。如果原來的措辭損害了清晰度,我表示道歉,但我認爲這一點仍然清楚。
很好的答案。我同意前綴參數比嘗試將常規變成客觀的c實例變量更清晰。蘋果文檔在常見NSObject類型的情況下描述了這種約定,因此將它擴展爲您自己的類型非常有意義。 我將此標記爲答案,因爲它最好地回答了我的問題的主要觀點 - 避免類函數中含糊不清的名稱間距 - 並且不會添加任何奇怪的約定或變通方法。 – DougW 2009-11-09 18:3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