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當我輸入什麼應該是一個非常好的方法時應該考慮什麼,但它沒有得到公認爲一種方法。這裏是。此方法必須返回類型爲GObject的結果 - 但只是看 - 我告訴它 -
private GObject getCollidingObject() {
gobj = getElementAt(ball.getX(),ball.getY());
if (gobj != null) {
return gobj;
}
gobj = getElementAt(ball.getX()+BALL_RADIUS,ball.getY());
if (gobj != null) {
return gobj;
}
gobj = getElementAt(ball.getX(),ball.getY()+BALL_RADIUS);
if (gobj != null) {
return gobj;
}
gobj = getElementAt(ball.getX()+BALL_RADIUS,ball.getY()+BALL_RADIUS);
if (gobj != null) {
return gobj;
}
}
現在Eclipse是告訴我說:「這個方法必須返回一個類型的GObject的結果,」並且沒有突出GObject的紫色,這是其一貫的告訴我,這是幸福的我的工作方式。
我該怎麼想?我仔細看了看我所有打開封閉支架和我的所有其他方法都工作,所以我不認爲我有它放在了錯誤的範圍內,這種方法......
在我的程序與底部都是我其他實例變量,我有
private GObject gobj;
但這似乎並沒有幫助我。
感謝您的指點。
您將'private GObject gobj'聲明爲實例變量確實可以幫助您,儘管不是您想要的方式。由於您在方法中使用它時沒有定義'gobj',因此它會自動使用實例變量'gobj' - 如果您沒有這個,它會抱怨它不知道'gobj'是什麼。但是這意味着你從一個也修改它的方法返回一個實例變量,你通常不想這樣做。 – Edward 2012-07-24 03:51:37
*「...這是它通常告訴我它對我的工作滿意的方式」* - 將慾望和情緒歸因於您的工具是不健康的。 – 2012-07-24 04:2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