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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個項目,美孚1號是指一個項目公用事業#1兩個項目指的是一個項目
我想添加一個新的項目富#2,從富#1繼承。我需要實用程序#1的功能,並且還希望特定於Foo#2的新功能。
上述解決方案應該採用什麼樣的項目佈局/架構?
我可以保留Foo#1和Foo#2共用的Utilities#1,但如果我將Foo#2的speficif功能添加到Utilities#1,這不會成爲問題。
我也可以創建一個項目實用程序#2,它可以從實用程序#1繼承,但這是一個好方法嗎?假設我添加Foo#3和Foo#4,我將有Utilities#3和Utilities#4。
什麼是最好的方法?
我使用.NET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