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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兩種方法可以讓你的文字BOLD。兩個BOLDFACE標籤和兩個斜體標籤之間有什麼區別?
其中之一(我個人認爲是一個簡單的方法):
</b> This is a Bold Text!</b>
另一種是:
<strong> This is also a Bold text! </strong>
所以,有什麼區別?他們都做同樣的工作,那麼使用兩個做同樣事情的標籤有什麼意義呢?您認爲strong>標記應該折舊嗎?
還有可以用於斜體文字
第一個兩個標籤:
<i> This is Italicised </i>
第二屆一個:
<em> This is also Italicised <em>
這些斜體文字標籤是像大膽的標籤,爲什麼不保持最高效的標籤?我認爲我們應該爲我們的HTML文檔保留< b>標記和< i>標記。他們消耗的時間更少,佔用的空間更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