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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創建了兩個類A和B,其中B從類A繼承。正如您所看到的,我有一個類A中的矢量,該類位於類的受保護部分中。我不確定使用保護是否是不好的做法?在不破壞封裝的情況下訪問基類元素
#include <vector>
class A
{
public :
A();
protected:
std::vector <std::string> a;
};
class B : A
{
public :
B();
void accessVector()
{
a.size();
}
private:
};
完全取決於您的設計,有時這是完全有效和有用的。存在'protected'關鍵字是有原因的。 – CoryKramer
_「我不確定使用保護是否是不好的做法?」_如果不好的做法取決於(語義)上下文。 –
通常情況下,當不希望對象/實例類(基類或派生類)訪問這些成員時,可以使成員受到保護。但是如果是朋友課,這會被打破。 – sameerkn